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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升级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措施 展现爱才诚意

发布时间:2022-11-19 18:41:25来源:网络转载
 中新网长春11月18日电 (李丹)东北老工业基地吉林省最新推出的《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也叫《人才政策3.0版》),通过激励服务保障措施不断升级,进一步展现惜才爱才诚意。

  记者18日从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上述信息。

  据悉,《人才政策3.0版》共有6个方面34项具体措施。吉林省人社厅副厅长黄明介绍,相较以往,《人才政策3.0版》更加注重人才链与产业链的融合,更加注重企业各类人才的培养激励,更加注重青年人才的培育发展,更加注重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更加注重人才的引留并举,更加注重创新人才服务机制,涵盖了人才关心关注的生活保障、事业激励、管理制度改革等多方面内容。

(资料图)在吉林大学举办的招聘会。 张瑶 摄(资料图)在吉林大学举办的招聘会。 张瑶 摄

  比如,强化人才生活服务保障。实施人才落户零门槛政策;择优给予A-E类高精尖缺人才安家补贴并提高安家补贴标准;鼓励各级政府探索建立人才公寓、青年公寓、蓝领公寓,建立人才安居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引进人才配偶安置政策;升级完善人才子女入学激励措施,实行A、B类人才直系第三代子女入学支持政策;实施高层次人才养老保障激励措施,多措并举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

  激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继续加强成果转化薪酬激励;实施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加大对“六新产业”“专精特新”“四新设施”等领域创新创业人才的资金扶持力度;实施人才科研成果转化金融扶持;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优惠;实施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等。

  黄明表示,近年来,随着该省人才政策1.0版、2.0版陆续出台,人才分类定级工作作为兑现人才激励政策待遇的前置条件,发挥着人才培养发展的“指挥棒”作用,已成为域内外人才高度关注的一项人才工作。

  黄明表示,为进一步激发用人主体的人才评价活力,吉林省将探索开展人才分类定级授权自主评定试点工作。“未来一段时期内,省人社厅将根据省内人才集中的重点人才单位的实际,按程序,探索授权用人单位根据所属人才队伍实际自行开展人才分类评价工作,将人才评价权交给用人单位,调动人才单位引才、育才的积极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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