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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成都市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4 14:45:32来源:网络转载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核对校验原件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下半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

8.蒲江县在编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核对校验原件时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3年10月8日09:00至10月12日17:00。

资格审查:2023年10月8日09:00至10月13日12:00。

网上缴费:2023年10月8日09:00至10月13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3年下半年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学段何学科教师资格证),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蒲江县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缴费成功后打印《资格审查表》2份,供核对校验原件时使用。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23年10月27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能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到1:2;放宽后仍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或调减岗位情况于2023年10月17日前在蒲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入蒲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点击上方“政务公开”,进入“人事招考”栏)公布。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3年10月28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3年10月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上加分)。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应聘人员中符合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23年10月17日由应聘者本人到蒲江县教育局四楼人事科(新办公地点)[蒲江县鹤山街道影视路78号(四川传媒学院蒲江校区斜对面),电话:028-88551015]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证明,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服务协议和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1张。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还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志愿者优惠政策的证明。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1张。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政策性加分情况于2023年10月20日前在蒲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入蒲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点击上方“政务公开”,进入“人事招考”栏)公示。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人员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科目成绩于11月9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蒲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入蒲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点击上方“政务公开”,进入“人事招考”栏)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不受理查分申请。

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按面试开考比例和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

(二)核对校验原件

1.核对校验时间:见笔试成绩公告。

2.核对校验地点:蒲江县教育局四楼人事科(新办公地点)[蒲江县鹤山街道影视路78号(四川传媒学院蒲江校区斜对面),电话:028-88551015]。

3.核对校验时需提交资料:

(1)本人《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

(4)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含有所学专业、学历及何时毕业的证明材料;

(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1份;

(6)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

(7)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5.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核对校验原件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而产生的岗位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之比1:3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我县其他达到1:3面试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岗位调减情况将在蒲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入蒲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点击上方“政务公开”,进入“人事招考”栏)公布。

4.收费标准。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5.总成绩公布:蒲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入蒲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点击上方“政务公开”,进入“人事招考”栏)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蒲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入蒲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点击上方“政务公开”,进入“人事招考”栏)公布。

(一)体检在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准备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1张。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蒲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入蒲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点击上方“政务公开”,进入“人事招考”栏)公布。

(三)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四)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入蒲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点击上方“政务公开”,进入“人事招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招聘资格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蒲江县教育局报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二)拟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蒲江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五)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监督及咨询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驻蒲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855107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8551073;(028)88551015。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

十、温馨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局在蒲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入蒲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点击上方“政务公开”,进入“人事招考”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本次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本次公告内招聘单位和其它部门招聘单位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考试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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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教育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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