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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少数民族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1 22:55:22来源:网络转载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具备引进单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附件《2023年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引进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则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10月2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已在十堰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通过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rcyj.hbgyzy.edu.cn/)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20日17:00。

3.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20日20:00,引进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即完成报名,不需缴费。对提供虚假材料等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将首选在新疆相关高校进行现场面试。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考生在面试后完成资格复审。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3.考察根据需要采取档案、实地、信函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在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环节,因取消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该岗位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719-8126043

举报电话: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719-812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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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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